跳到主要內容區

dobmDOBM2

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作業參考手冊

主 旨: 檢送「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作業參考手冊」及「大專校院推動海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」各1份,請各校應參考作業手冊落實推動實習課程相關機制,請查照。

說 明:
一、 大專校院為使學生經由養成教育階段,培養專業能力,並使理論與實務得以相互驗證,達到「做中學,學中做」的最佳效果,因此將校內教學課程活動延伸至校外,安排學生於校外之產企業進行實務學習,以增進實務經驗。學生於實習過程中不僅可養成職場倫理及工作態度、累積職場經驗,並可探索未來職涯的發展方向,了解所欠缺的能力,並補充、學習不足以增進就業能力。
二、 大學辦理校外實習,其性質係屬學校正式課程之一,由學校視學科課程專業性質及學生學習需求規劃,安排學生至產企業機構進行實習。學生至實習機構實習,目的為達成學習目標,而提供實習機會之實習機構,實際上則分擔教育機構的角色,對學生施予實習教育。因之,校外實習性質為「透過修習課程進行實務學習,進而取得實習學分」,其本質為學習。
三、 為了推動優質的校外實習,讓學生真正提升所需實務經驗與實務學習,本部編訂「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作業參考手冊」及「大專校院推動海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」各1份,協助辦理學校能完善各項推動實習的機制與作業,並確保校外實習學生之權益與安全。藉由良好而緊密連結的產學共同合作,提升學生的實習效益,共同為青年學子之培訓努力。
四、 為確保實習品質,學校辦理校外實習課程應確實保障實習學生權益,並注意以下事項:
(一)校外實習課程應針對系科所欲培養之專業能力妥善安排,實習生不應淪為合作機構之替代人力或派遣人員。
(二)辦理校外實習課程應加強與學生及家長之宣導及溝通,並辦理實習前之說明會,以強化學生瞭解所修習之實習課程。
(三)校外實習應確實簽訂實習契約,並於契約書中明定實習時間(實習時數或是否有加班限制)、實習內容、契約期限、實習工作項目、實習待遇(或獎助學金)、膳宿及保險、時習學生輔導內容及實習考核項目,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。
(四)實習生之身分認定以實習契約及個案內容認定,若實習生與實習合作機構成立僱傭關係,則實習生之權利義務應比照正式員工受勞動基準法之保障。
(五)針對學生於校外實習期間,如遭遇性騷擾等情事,學校應設有完整機制,且應主動積極介入協助輔導實習生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