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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與成員

組織與成員

中心編制規則

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業務,由校長聘請本校專任副教授以上教師兼任之。中心得置副主任、組長各一人,協助主任推動中心之相關業務,由中心主任就本校具備相關專業之專任(案)教師或相關專業之專任(案)職員提請校長聘請兼任之。中心另得置執行祕書或專任(案)工作人員若干人。

中心主任
馬祥祐
海邊系 系主任 / 副教授
執行秘書
何瑾瑛
專任助理
中心聯絡電話: (082) 3134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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