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海之島語・金門之美」攝影與繪畫競賽比賽辦法
為提升全民對海洋文化與環境保育的認識,透過藝術創作的形式,激發學生與社區居民關注金門海洋生態、人文歷史與海岸風貌,進一步凝聚對在地海洋資源的情感與責任感。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高教司
(二)主辦單位:國立金門大學人文社會學院
(三)承辦單位: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
(一)國小組
(二)國高中組
(一)收件期間:即日起至民國114年9月1日(週一)17時30分止。
(二)收件方式:限實體繳交,收件地址為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1號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。
(一)金門海岸生態與自然地景
(二)海洋與島嶼歷史記憶
(三)漁村生活、傳統文化與故事
(四)海洋保育與永續環境的省思
(一)攝影組📸
1. 每人限投1件作品,重複投稿則喪失比賽資格。
2. 尺寸:6*8吋,橫直不拘。
3. 附上作品題目與200字以內的中文作品說明。
(二)繪畫組🎨
1. 每人限投1件作品,重複投稿則喪失比賽資格。
2. 尺寸:八開(27x39cm),橫直不拘。
3. 限手繪,使用水彩、粉彩、壓克力、彩色鉛筆等平面媒材。
4. 附上作品題目與200字以內的中文作品說明。
(一)主題切合性 30%
(二)創意與表現力 30%
(三)技巧與構圖 25%
(四)整體美感與感染力 15%
註:評審委員得依情況自行調整配分比率。
(一) 評選結果公布:民國114年9月中旬。
(二) 獎項及獎勵
金牌獎(每組1名):獎金新台幣參仟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狀乙紙。
銀牌獎(每組1名):獎金新台幣貳仟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狀乙紙。
銅牌獎(每組1名):獎金新台幣壹仟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狀乙紙。
佳作(每組5名):獎金新台幣伍佰元(或等值禮券)及獎狀乙紙。
(三) 作品露出及參展
1. 入選作品將於後續活動巡迴展出。
2. 遴選作品編製成「金門海洋文化影像畫冊」。
(一)參賽者詳填姓名、作品名稱、文字說明、學校年級、聯絡電話等(參賽資料表如附件),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,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。
(二)參賽作品以未經公開發表及參與其他比賽之原始創作為限,不得共同創作,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或代筆,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。經查有前述情事者,一律取消資格,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,獎位不予遞補。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,除依規定追回獎勵外,並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(三)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自報名日起完全讓與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口述、公開上映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演出、重製、編輯、改作、出租、散布、發行、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,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,不得異議。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對作品說明內容與相關資訊加以潤、飾、增、刪並得省略姓名表示。
(四)各類獎項每人限得1項,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。
(五)凡參加本競賽活動,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。相關比賽規定如有變動以網站公告為主、不另行通知。
(六)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,恕不負責,請小心包裝。
(七)收件後承辦單位若發現不符上列規定,經電話或郵件通知,逾15日未補正或取回者,概不負保管責任。
活動聯絡人:國立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 何瑾瑛小姐
電話:082-313935